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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别人的产品,赚自己的佣金。
一、微店现象
2013年8月28日,深圳一个名叫微店网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线运营, 3天后,在各大Q群、微博、论坛、微信,到处充斥着微店主的推广链接,访问量迅速拉升,并以每天翻翻的速度递增。创始人“老莫”在其微博上匿名晒出一张运营数据预测表,按其前5天的实际访客以及增速,30天内,该网站的日访问量将突破17亿,注册用户3.3亿。该运营数据立马引来了圈内人士的围观。但由于服务器不堪重负,访问量增速并未按预测飙升,随后出现的服务器瘫痪,甚至让访客大跳水,出现了连续3天的访问中断。
国庆节后,微店网官方发出消息,加大了服务器等硬件投入,微店网再次上路。重启后的微店网热度依旧,无数网民像洪水一样,涌入这个不到2000件上架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,微店号分配在一周内迅速启用到6位数。
微店用户迅速突破10万,海量的微店主,疯狂地推广自己的微店网址,吸纳分销商。为了吸引眼球,很多网民甚至移花接木,在推广语中添油加醋,有的说微店网是继阿里、淘宝之后最先进的电商模式,有的说微店网是马化腾投资的,有的说微店网是马云投资的(微店网官方把自己定义为“全球第一个云销售电子商务平台”)……一时间,朋友圈、无数的QQ群、贴吧、微博,都在讨论微店,很多朋友甚至隔三差五就收到微店主的推广链接。
10月28日,诞生2个月的微店网,注册用户突破112万。
11月20日,中国最大的财经门户网站和讯科技爆料,微店网网址遭同行拦截,阿里系淘宝浏览器、安装了阿里旺旺、支付宝插件的所有电脑,用浏览器打开微店网链接时,均提示用户存在风险,并把用户引导访问淘宝官网。
12月3日,微店网官网公布题为“微店网致马云的公开信”,千字文言,字字泣血,声讨阿里违反工信部第20号令,公然践踏网民权利,不正当竞争破坏竞争生态。次日,21CN财经、中国经济网、华股财经等300多家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深入报道。
12月7日,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广场报道了微店网遭遇屏蔽门,阿里被指持强凌弱。2013年12月18日,新锐纸媒《深圳晚报》头版整版报道了事件全过程,题为“微店网VS阿里巴巴,蚂蚁不服战大象”。
至此,微店网与阿里之间的商业纠葛,开始公开化。
2014年1月2日,微店网商业模式探索高峰论坛,在深圳万众影城举行,300多名微店粉丝、法律专家、电商行业协会、供应商代表对微店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。同时,微店网注册用户突破320万,并以每天3-7万的速度增长。
二、微店模式
单从访问量、用户数来判断,微店网的确是匹大黑马,一般的电商平台,在四个月内吸纳这么多的拥趸,是极具挑战的。透过热闹的背后,我们解构解构微店的商业模式:
百度百科对微店的解释是,零成本开设的小型网店,无库存压力,无资金风险,无需处理物流和客服。那谁来发货?谁来处理库存和客服?
微店网的商业模式,简概为一句话:供应商把产品发到微店网,由无数的网民开设微店帮他去销售产品。这个商业模式里面,供应商获得了订单,微店主获得了交易佣金!